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本府水污染防治業務部分權限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刊登日期:2018/3/14
發文日期:2018/3/14
發文字號:府環水二字第1073602536號
主旨:本府水污染防治業務部分權限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辦理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辦理一、委託期間:自107年2月28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二、委託事項:
(一)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7年雲林縣畜牧糞尿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推動暨評估計畫」等以下業務。
1、雲林縣畜牧業沼渣、沼液運用輔導、調查
2、雲林縣畜牧場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申請作業
3、畜牧場沼渣沼液施灌農地成效追蹤
4、辦理水污染法令或沼渣、沼液運用推廣宣導會或村里宣導會
5、評估雲林縣畜牧業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之環境影響及總量調查分析
6、其他配合事項及重大水污染緊急應變相關處理。
(二)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沼液沼渣、土壤、地下水檢測業務。
(三)委託事項如有疑義者,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電話:05-5526255)。